关于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院级课题申报立项的通知
经管院发【2015】23号
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院级课题申报工作已经截止,经评审,立项16项,其中2项为学院指定课题,14项为自选课题。
一、课题申报立项资助方式
项目实行“以奖代立”形式,课题验收合格后,给予立项资助。课题经费700元/项,其中评为优秀课题者,加奖励300元/项。
二、课题结题具体要求
1、2项学院指定课题,在结题时需提供可行性报告,并被学院采纳使用;
2、14项自选课题,在结题时需提供研究报告一份、公开发表论文至少一篇;
3、结题时间为2016年9月。
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
2015.11.06